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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申报程序及相关表格
2020-12-07 16:34
来源: 汉中市卫生健康委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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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村奖励扶助对象申报程序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子女伤残、死亡)、农村独女户家庭奖励扶助申请确认程序如下:

1、本人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报《陕西省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对象申报手册》。

2、村民委员会审议并张榜公示。

3、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并张榜公示。

4、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并公示。

5、市级和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

二、城市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申报程序

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城市独生子女父母,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证)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向户籍所在地的居委会(社区)或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一)机关、事业单位,符合领取补助金条件的对象

本人向单位提供相关资料,如实填写《汉中市城市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申请表》,由所在单位审查并填写《汉中市申报城市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人员花名册》,一式三份报县(区)卫健局审核确认。

(二)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符合领取条件的对象

1、以单位参加养老保险的。本人向单位提供相关资料,并填写《汉中市城市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申请表》,所在单位签注初审意见后,连同《汉中市申报城市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人员花名册》一并报县(区)卫健局审核确认后,由申报单位送参加养老保险所对应的经办机构。

2、以个人身份参加养老保险或接续养老保险的。本人提供相关资料,向养老保险代理机构申领《汉中市城市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申请表》,如实填写并交居委会(社区)签注初审意见,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签注审查意见,报县(区)卫健局审核确认,由申领对象送参加养老保险所对应的经办机构。

(三)其他符合领取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的城市居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本人提供相关资料,向户籍所在地居委会(社区)申领《汉中市城市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申请表》,如实填写并交居委会(社区)签注初审意见,报乡镇(街道办事处)审查,乡镇(街道办事处)附上申报《花名册》报县(区)卫健局审核确认。  





附表1:城市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申请表
附表2:城市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申请表(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用)

附表3:计划生育情况审查鉴定表

主办单位:汉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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