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做好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应急响应工作,按照汉中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发布汉中市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要求,现将全市具备呼吸道疾病患者收治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名单公布如下:
汉中市中心医院;
三二〇一医院;
汉中市铁路中心医院;
汉中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
西安医学院附属汉江医院;
汉中市人民医院;
汉中市传染病医院;
南郑区人民医院;
城固县医院;
洋县人民医院;
佛坪县人民医院;
西乡县人民医院;
镇巴县人民医院;
留坝县医院;
勉县医院;
略阳县人民医院;
宁强县天津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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