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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汉中市公安局汉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卫生健康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2019-04-10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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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扫黑办、公安局、卫生健康(计生)局,委属各单位,三二〇一医院、汉中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西安医学院附属汉江医院:

  现将《全市卫生健康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汉中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汉中市公安局
 
                汉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3月13日 

         全市卫生健康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全市卫生健康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根据《全省卫生健康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陕卫医发〔2019〕2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卫生健康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行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伤害医务人员,扰乱医疗秩序等涉医违法犯罪,全面整治行业乱象,从严惩处影响行业发展的涉黑涉恶违法行为,彻底铲除黑恶势力“保护伞”,建立健全涉黑涉恶防范打击长效机制,使行业监管明显加强,医疗机构防范能力明显增强,医疗秩序明显改善,人民群众就医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工作重点
  (一)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打击查处危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扰乱医疗秩序的医闹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及黑恶势力。
  (二)全面整治行业乱象。打击查处欺骗患者诱导消费、强
  制消费、倒卖号源、医托、号贩子、术中加价、欺诈医疗、非法采供血、血头血霸、非法行医、非法胎儿性别鉴定、“黑救护车”等行业乱点现象。
  (三)从严查处影响行业发展的涉黑涉恶违法行为。打击查处以非法手段威胁、干预、操纵、破坏医疗卫生单位正常决策和业务开展的行为;打击查处内部工作人员放任或参与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或与黑恶势力之间存在利益输送的行为;打击查处影响卫健系统安全稳定的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
  三、工作安排
  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为期半年,从2019年3月开始至8月底结束,共分为动员部署、线索摸排、集中整治、建章立制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3月13日至3月19日)。各县区、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方案,明确行动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责任要求,及时召开会议动员部署,深入进行思想发动,加大扫黑除恶宣传力度,形成扫黑除恶的强大舆论声势。
  (二)线索摸排(3月20日至4月18日)。各县区、各单位要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多渠道收集掌握涉黑涉恶线索。围绕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重点,集中进行线索摸排、建立工作台帐,按照线索性质、及时核查处置或移交纪检、组织、政法及其他职能部门处理。
  (三)集中整治(4月19日至7月31日)。各县区、各单位要对照问题清单,细化打击整治措施,对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深挖细查,倒排倒查黑恶势力“保护伞”,并对每起涉黑案件中查处“保护伞”情况实行签字背书制度。从严打击处理本行业涉黑涉恶问题,深挖彻查幕后“保护伞”。
  (四)建章立制(8月1日至8月31日)。深入剖析整治情况,找准行业监管、日常监管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加强建章立制,进一步健全完善防范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长效机制,织密织牢行业监管的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严格履行重大政治责任,自觉把专项整治行动摆上重要议事位置,进一步细化整治行动方案,依托本单位扫黑办,明确专人负责,对照方案要求,扎实抓好集中整治。同时把专项整治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信息报送的一项重要内容,每月按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二)加强宣传发动。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在单位内外等醒目位置采取设立宣传牌、悬挂横幅、印刷标语、张贴通知,利用电子屏、互联网等方式广泛宣传,切实提高群众知晓率,增强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意识。
  (三)加强督导检查。市卫生健康委将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并将督查结果和整治成效与创建平安医院考核挂钩,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县区要对辖区各单位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开展不力、涉黑涉恶问题整治不彻底的单位,要予以处理并视情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联 系 人:郝超
  联系电话:2639036   2626152(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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