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市综合监督支队接到群众举报,称南郑区大河坎镇某药房坐堂医诊所聘用无资质人员开展中医诊疗活动。市支队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市、南郑区综合监督机构联合查处。3月6日,市、区监督员检查发现,该诊所虽然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但聘用的李某、黄某未取得执业医师证从事中医诊疗活动,属非法行医。市、区监督员当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给予该诊所罚款5000元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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