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国家疾控局选取陕西、山东、广东等六大省份开展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试点工作,我市被确定为陕西省试点市,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试点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职业卫生工作方针,充分利用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综合风险评估结果,开展精准高效差异化监督执法,切实有效防控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
压实职业卫生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按照试点工作分级分类思想实施差异化执法,试点工作实施以来用人单位申报数量、劳动者体检人数、监督检查单位数和案件数量均大幅增长,监督执法效能提升显著。全市共完成用人单位综合风险评估单位322家,其中甲类单位109家,乙类单位150家,丙类单位63家。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用人单位数同比增长770%,劳动者体检数增长109%。全市共监督检查职业卫生用人单位427户次,查办违法案件36起。
转变职能、服务与监管并重。将职业卫生监督执法融入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按照国家卫健委发布的“职业卫生初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7种情形”,推行“教育引导、限期整改、逾期处罚”执法模式,要求用人单位严格执行国家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同时积极帮助企业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解决企业不会做、做不好的问题,实现了“保健康、促发展”的工作目标。2023年全年实施初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76起。
积极推动“信用+双随机”监管。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有机结合,对丙类实行严格监管,检查100%;乙类常规抽查,检查频次30%;甲类单位通过下发《函询通知书》主动收集、审核职业卫生工作资料、不主动实施现场检查,实现“无事不扰”。充分利用、协同发力,推进执法监督提质增效。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共计现场监督检查乙类单位数267户次,行政处罚5家,罚款总额0.5万;丙类单位120户次,行政处罚11家,罚款总额2.5万;甲类单位非现场监督111户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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