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汉中市2023届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补录)公告》有关规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于2024年4月3日进行了笔试,现将笔试结果及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汉中市2023届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补录)笔试结果和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安排
体检时间:2024年4月8日(星期一)上午8:00。
体检地点:汉中市铁路中心医院健康管理中心。
(一)体检要求
1.请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按时到体检地点集合,逾期不到者,视为本人自愿放弃,责任自负。
2.参加体检时须佩戴口罩,持二代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3.体检当天不得食用早餐、饮水,应保持空腹。体检前保持正常的生活规律,勿熬夜、饮酒、剧烈运动,注意休息,以免影响体检结果。进行X光检测前,须去除金属配饰及通讯器材,以免发生意外,影响检测结果。
4.生理期的考生,体检当日应主动向领队说明,备注生理期结束时间,并申请项目缓检;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5.体检未结束不得离开体检现场,应聘人员不得擅自涂改或更换体检表,不得让他人冒名顶替参加体检,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其他事项
1.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自理,由组织体检的医院负责收取。
3.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复查结果必须由医院、体检医师和体检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4.请所有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保持所留电话畅通,提前熟悉指定的体检地点和交通路线,注意出行安全,确保准时到达。
5、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三、考察安排
应聘人员参加体检时,在汉中市铁路中心医院健康管理中心领取考察表。应聘人员填写并盖章后于2024年4月10日17:00前交至汉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基层健康科。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体检、考察递补人员采用电话通知,请相关人员保持电话畅通,因递补人员所留电话号码错误、停机、限制呼叫、无法接通等与递补人员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递补人员自行负责。
咨询电话:汉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0916—2626989
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16—2628606
附件:汉中市2023届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补录)笔试结果和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汉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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